工作职能

【字体:

1、参与、研讨和拟订与群众利益相关的有关政策;代表本级党委、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受理群众来信,接待群众来访;承办上级机关和本级党委、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;向有关单位交办、转送信访事项,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;审结要结果案件。

2、征集群众意见、建议和要求;调查、研究、分析信访情况;开展信访工作课题调研;及时向党委、政府领导提供信访工作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;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及异常、突发信访事件。

3、对本级党委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、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、跟踪反馈,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;对区县、市级部门处理和落实信访事项情况进行通报,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,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。

4、承担与国家、省信访机构工作联系、沟通,协调区县、市级部门做好到省、进京上访人员的劝返,督促其妥善处理并做好疏导和稳控工作。

5、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、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日常工作,督促落实有关事项。

6、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信访工作,负责目标考核和检查,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;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组织信访工作干部的培训;指导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信访工作网络信息化建设。

7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、生态环境保护、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。

8、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9、联系方式:

地址: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刺园路二段16号

联系电话:0830-3127007    传真:0830-3100601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分享到:
【打印正文】